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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广州饮食公司侵害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严正声明

2013-07-04


 

近日,广州饮食公司违背事实,在媒体上发表不当声明,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。为此,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:


我公司是“莲香楼”品牌原唯一合法持有者,唯一合法使用者,唯一生产者,是百年中华老字号企业,一直秉承“质量第一,弘扬传统”的经营理念,产品质量深得海内外消费者的认可。


2006年,经企业改制,我公司保留“莲香楼”商标的永久使用权。而广州饮食公司仅是市国资委授权的“莲香楼”品牌的代管人,没有使用权,自身也并无厂房和“莲香楼”产品的生产能力。在与该公司关于“莲香楼”品牌使用费纠纷中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一审时已判决该公司败诉,认定我司有权长期使用该品牌。


对于广州饮食公司侵犯我司合法权益的行为,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。请经销商和广大消费者认清“莲香楼”品牌的生产商,注意食品安全,以免权益受到侵害。

 

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

二0一三年七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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